一、補貼依據
根據《關于建立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老年人補貼制度實施意見》(天財社〔2018〕31號)發放。
二、補貼對象及標準
1.城鎮低保邊緣家庭、城鎮低保家庭、農村低保家庭中80周歲以上高齡老年人,補貼標準每人每月100元;
2.城鎮低保邊緣家庭、城鎮低保家庭、農村低保家庭中60周歲以上經鑒定為生活不能自理的失能老人,補貼標準每人每月100元。
同時符合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經濟困難高齡、失能老年人補貼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享受其中一種補貼。
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老年人可疊加享受高齡津貼。
城鄉特困供養人員不納入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老年人補貼范圍。
三、申報審批流程
對符合經濟困難高齡老年人補貼條件的,由個人或其共同生活家庭成員直接向戶籍所在地的民政辦公室提出書面申請。申請人需如實填寫《天門市經濟困難高齡、失能老年人補貼申請審批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本、銀行卡復印件(郵政儲蓄銀行),社會救助信息,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經濟困難失能老人,除提供以上申報資料外,還需提供醫療機構出具的《老年人能力評估報告》(由民政局請第三方上門評估鑒定)。
凡符合申報條件的老人,由各鄉鎮(街道)民政辦公室對申請人身份信息、社會救助信息核實后,鄉鎮人民政府進行審批并報市民政局備案。
四、辦理時間及地點
由個人或其共同生活家庭成員直接向戶籍所在地的民政辦公室提出書面申請,實行當月申報次月發放。
五、聯系方式
市民政局養老服務科:0728—5288289。
附件:1.關于建立經濟困難高齡、失能等老年人補貼制度實施意見
2.經濟困難高齡、失能老人補貼申報審批表
3.高齡津貼申請審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