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門市創新型縣(市)建設實施方案》政策解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縣域創新驅動發展的若干意見》《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縣域創新驅動發展的實施意見》《科技部關于印發<創新型縣(市)建設工作指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經市政府研究同意,制定了《天門市創新型縣(市)建設實施方案》。主要內容包括3個方面,27項措施。
《方案》共分三個部分,包括總體要求、重點任務、保障措施。主要內容如下:
第一部分,明確建設目標。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發揮科技創新在傳統產業轉型、新興產業培育和城鄉協同發展中的支撐引領作用,推動新型產業體系構建,聚集科技創新要素,營造科技創新環境,到 2022 年,建成“省級創新型縣(市)”。
第二部分,明確重點任務。理清部門職責,深入開展產業體系構建工程、創新平臺建設行動、創新主體培育行動、推進科技成果轉化行動、創新人才培育行動、科技金融融合行動、創新生態優化行動和科技創新惠民行動,完善現代農業發展、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傳統產業提檔升級、現代服務業體系構建等27個方面的工作內容。
第三部分,明確保障措施。從組織領導、協調推進、考核管理、宣傳推廣等是個方面,統籌推進創新型縣(市)建設工作,確保工作措施到位、指標有序推進、創新氛圍濃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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