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0年度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
——2021年8月31日在市八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三次會議上
市審計局局長??吳志兵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2020年預算執行及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情況,請審議。
根據審計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審計局對我市2020年度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審計結果表明: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堅強領導下,全市各部門、單位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湖北重要講話精神,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扎實做好“六穩”工作、全面落實“六保”任務,我市經濟逐步恢復常態化發展,并持續向好。
——兜牢“三保”底線,切實保障基本民生。全面落實“三保”保障責任,堅持“三保”支出在財政支出中的優先順序,切實保障基本民生、工資發放和機構運轉。在壓減一般性支出、調減政府性基金支出的同時,持續加大教育、扶貧、醫療衛生等基本公共服務領域的投入,2020年民生相關支出77.76億元,占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的比重為83.6%,同比增長6.3%。
——足額保障疫情防控經費,助力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把疫情防控擺在財政支出的首位,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工作。2020年,按照“急事急辦、特事特辦”的原則,開通資金撥付綠色通道,安排7.55億元足額用于疫情防控各項支出,確保人民群眾不因擔心費用問題而不敢就診,確保各機構不因資金問題而影響醫療救治和疫情防控。
——深化預算管理改革,實施全面規范的預算制度。加快推進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建設和中期財政規劃編制,完善跨年度預算平衡機制;建立市人大預算執行聯網監控系統,增強預算審查監督的時效性;預算績效管理工作深入推進,重點績效評價范圍進一步拓展。
——加大審計整改力度,有效提升整改工作到位率。認真落實市八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的審議意見,督促相關部門單位切實加強整改工作。至2021年5月,各部門單位清收對外借款2015萬元,歸還原資金渠道866.22萬元,上繳財政收入624.7萬元,修定完善制度9項。
一、財政決算草案和預算執行審計情況
市財政決算草案反映,2020年,我市一般公共預算總收入1106179萬元,較上年增長8.96%;總支出1102748萬元,較上年增長9.33%,年終結轉3431萬元。政府性基金總收入225740萬元,較上年增長-41.74%;總支出204468萬元,較上年增長-47.16%,年終結轉21272萬元。社會保險基金總收入466482萬元,較上年增長-10.35%;總支出426908萬元,較上年增長-6.64%,本年結余39574萬元,年終滾存結余300147萬元。國有資本經營總收入1403萬元,較上年增長-16.04%;總支出1403萬元,較上年增長-16.04%。年度決算草案編制總體符合預算法及相關規定,基本反映了預算執行結果。但在財政管理和決算草案中仍存在一些問題,需通過繼續深化改革、規范管理加以解決。
(一)預算編制不夠細化。
鄉村振興獎補等5個財政補助項目6629萬元年初未落實到具體單位或項目。
(二)部門非稅收入安排的支出預算編制不夠精準。
2020年非稅收入安排的一般公共預算支出47974.9萬元,年度執行金額15255.99萬元,執行率為31.8%,預算安排與實際執行情況差距較大。
(三)預算執行剛性約束不足。
一是調整預算頻繁,臨時追加各類支出14199.69萬元;二是超預算撥付市直部門25614.54萬元,至2020年末累計超撥63116.72萬元;三是超撥5個鄉鎮調度資金16396.22萬元,至2020年末累計超撥59917.39萬元。
(四)本級財政安排的32個項目執行率較低。
一是6個“三農”支出項目執行率低。6個項目年初預算為245萬元,全年執行3.77萬元,執行率為1.5%。其中,支持果業發展項目(60萬元)、農業設施用地監管項目(10萬元)未實施,其他4個項目建設進度較慢,資金跨年度使用。
二是26個項目資金未撥付使用,涉及金額5128.37萬元。主要分為三類,一類是項目未啟動或延遲至2021年實施,涉及8個項目990.16萬元;二類是項目啟動較晚,不夠付款條件,涉及11個項目1167.66萬元;三類是項目資金安排較晚,當年不能及時撥付,涉及7個項目2970.55萬元。
(五)8家單位將資金從財政轉入單位代發代繳賬戶存放,涉及金額2479.04萬元。
(六)3家單位在代發代繳賬戶列支公用經費14.08萬元。
(七)財政收支預算調整時間過遲。
二、部門預算執行及其他財政財務收支審計情況
2020年8月至2021年7月,開展了市直部門預算執行全覆蓋審計及16個重點單位財政財務收支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部分單位預算執行率偏低。
2020年,市直60個部門中,有28個部門預算執行率低于80%,占比47%,其中低于50%的有4個。
(二)10家單位滯留、坐支應當上繳的財政收入1166.09萬元,14家單位改變專項資金用途或者專項資金撥付不及時,3家單位出借資金568.52萬元未能收回,5個鄉鎮向非所屬單位撥款325.94萬元,5家單位未足額申報職工個稅。
(三)4家單位多發各項補貼10.83萬元,2個鄉鎮未按合同收取租金或承包款4.97萬元,1個鎮村鎮建設服務中心食堂開支不規范。
(四)5個鄉鎮廁所革命項目和資金管理不規范。
(五)2個鄉鎮招商引資協議執行不嚴。
(六)17家單位決算數據編報不準確,4家單位部分項目未開展績效自評或自評結果不真實。
(七)5個鄉鎮工程建設管理不規范。部分項目未通過農村產權交易中心進行招標,未辦理政府采購手續;少數項目消防未驗收即投入使用。
(八)18家單位財務管理不規范。主要表現為:留存大額現金、白條抵庫、往來款項長期未清理;電子賬套丟失、紙質賬不完整;未嚴格執行資金直達制度,未嚴格執行公務卡結算制度;賬務處理不及時或不正確。
(九)10家單位國有資產配置管理不規范。7家單位未編報新增資產配置預算,未履行新增資產配置審批程序;3家單位新增資產未在賬務系統和國有資產管理系統進行登記。
多年來,上述預算執行、財政財務管理的不少問題屢次出現,反映出上述單位預算、財務管理體制機制不健全、制度執行還不到位。對照市人大常委會關于健全完善審計整改長效機制的相關意見,具體分析如下:
一是預算編制不夠精準。一些部門預算意識不強,沒有考慮項目的可行性,導致許多項目執行率低。財政部門預算審核把關有待進一步加強,預算執行評價結果與下年度預算安排掛鉤機制還需強化。
二是財務管理能力滯后。近年來,中央財政推出全面預算績效管理、預決算公開、政府會計制度等改革舉措,但一些部門財務管理建設相對滯后,財務人員能力不適應,難以精準把握和落實政策意圖。
三是追責問責制度執行不到位。預算執行鏈條長、環節多、涉及面廣,很多違反財政法規的行為在實際工作中多以督促整改、今后規范為主,警示教育效果不明顯。
三、國家重大政策落實和重點專項資金審計情況
(一)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審計情況。
對我市2020年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籌集、管理、使用和社會保障政策執行方面進行了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1.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基金、機關事業養老保險基金收支缺口擴大,存在支付風險,影響基金可持續運行。
2.5314名低保人員未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3.63家單位欠繳養老保險費1431.63萬元。
4.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向340名已死亡人員支付養老金38.21萬元。
5.102人跨地區重復參保或重復領取養老保險待遇。
6.未及時清退個人賬戶沉淀資金184.45萬元。
7.企業職工社會保險信息系統未與外部數據對接,數據不能共享。新機保系統部分功能需要優化,如增加查詢、回退管理權限、同步稅務繳費數據等功能。
(二)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審計情況。
1.按病種收費政策推進不理想。我市2020年按病種付費項目為7種,低于國家規定的不少于100個病種的規定。
2.11家定點醫療機構將不可報銷藥品、耗材、診療項目串換為可報銷項目,套取醫療保險統籌基金41.08萬元。
3.定點醫藥機構或個人涉嫌騙取醫保資金129.64萬元。2018年至2020年,部分定點醫藥機構或個人用2070名已死亡人員醫保賬戶購藥、普通門診7661次,醫保基金支付相關費用129.64萬元。
4.相關部門未動態跟蹤重點人群,2020年為309名已死亡人員代繳居民醫保費23.79萬元。
(三)新增財政資金和地方政府專項債券資金審計情況。
1.市衛健委將新增財政資金491萬元撥入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市一醫銀行賬戶。
2.黃金污水處理廠三期擴容工程因征地拆遷原因未按期建設,造成1.68億建設資金閑置450天。
(四)高標準農田建設審計情況。
1.石河鎮華豐合作社將已建成辦公樓和周邊建筑物的土地平整、排水涵管、水泥道路等工程納入高標準農田建設內容,套取資金76.52萬元。
2.擠占挪用高標準農田建設資金117.37萬元。
3.部分項目用邀請招標代替公開招標,部分項目轉包給無資質個人施工并從中獲取管理費,施工中存在偷工減料現象。
4.8個項目審核把關不嚴,多計多結工程款80.2萬元。
5.部分項目后續管護不到位,設施、設備出現閑置或損毀情況,造成損失浪費。
四、政府投資項目審計情況
(一)陸羽養老服務中心項目集體決策提高裝修標準,增加工程造價369.79萬元,竣工后未履行規劃核查程序。
陸羽養老服務中心項目建設過程中,市中醫院集體決策提高裝修標準,調高地板、衛生間臺面板、木門等材料結算價格,增加造價369.79萬元。該工程竣工后,市中醫院未履行規劃核查程序,自行組織驗收后投入使用。
(二)友誼拆遷安置小區二期工程違規變更建筑層高。
市宏大建設投資有限公司未取得相關部門的批準,將部分樓棟架空層層高由2.2米調整為2.4米,住宅標準層層高由2.9米調整為3米。
五、審計建議
(一)切實加強預算執行管理。堅持預算法定原則,做到先預算后支出,無預算不支出,硬化預算剛性約束。
(二)規范預算編制。細化預算編制內容,將預算資金直接安排到具體單位和項目,減少財政資金的二次分配。
(三)加強對政府投資項目的監管。投資主管部門、行業主管部門和監督部門加強協調配合,做好政府投資項目全過程監督管理,依法查處項目審批、建設過程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建立健全政府投資項目責任追究制度,對不遵守相關規定造成重大損失的,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行政和法律責任。
(四)加強財務人員隊伍建設。加快引進財務專業人員,改變財務人員短缺的局面;加強在崗財務人員的職業道德和行業自律教育,加強專業知識培訓,切實提升政策水平和業務水平,確保單位財務管理規范化。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我們將在市委、市政府的堅強領導下,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依法履行審計監督職責,自覺接受人大監督,緊緊圍繞“融入城市圈、建設示范區、晉升百強縣”目標而努力奮斗!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