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解讀】2022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實施方案四問
一、補貼的范圍和機具都有哪些?
根據中央財政資金全省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機具種類范圍,結合我市農業生產實際需要和補貼資金規模,確定 2022 年補貼機具種類范圍為 12 大類 29 小類 78 個品目。如:耕地機械類的鏵式犁、旋耕機(含履帶自走式旋耕機)、深松機、開溝機、微耕機;整地機械類的聯合整地機、埋茬起漿機;播種機械類的、根莖作物播種機、免耕播種機、水稻直播機、精量播種機;育苗機械設備類的、種子播前處理設備、秧盤播種成套設備(含床土處理);栽植機械類的水稻插秧機、秧苗移栽機(含甜菜移栽機、水稻缽苗移栽機、水稻拋秧機和油菜移栽機)等。
二、農機購置補貼包括哪些對象?
補貼對象為從事農業生產的個人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其中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包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農業企業和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組織。
對以下情形優先補貼:一是農機社會化服務組織、種糧大戶、
家庭農場等農業生產經營組織;二是已經報廢老舊農機并取得拆
解回收證明的補貼對象;三是受上年補貼資金規模或辦理手續時
間所限未享受補貼的購機者;四是農村脫貧戶;五是從事農業生
產的殘疾人、退役軍人。
三、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申請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購機者持有效身份證明(個人憑身份證,農業生產經營組織憑工商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購機發票、牌證管理機具的有關牌證材料、購機者惠農補貼一卡通(購機者沒有一卡通的可用直系親屬一卡通登記——需提供雙方戶口簿復印件,原件備查),自主向市現代農業服務中心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服務大廳或通過“湖北農機補貼 APP”申請補貼,并簽署告知承諾書,承諾購買行為、發票、購機價格等信息真實有效,對條件不符或者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并當場說明原因。
四、進行機具核驗時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購機者購買拖拉機、聯合收割機時,市農業農村部門應依法為購機者辦理《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行駛證》,并出具《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登記證書》,為購機者申請補貼提供方便。購置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的購機者,憑《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行駛證》免于現場實物核驗,核驗人員只拍攝人機合影照片。
農業生產經營組織購買植保無人飛機申請補貼資金須提供以下材料,并對材料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1)組織機構代碼證或工商營業執照;
(2)購機發票;
(3)銀行卡;
(4)2 套拓印膜:包含產品型號、整機出廠編號(當年出廠機身編碼)、飛控編碼、地面站編碼等;
(5)不少于 200 畝的作業量憑證(生產企業智能化管控平臺作業數據證明);
(6)操作人員培訓合格證明;
(7)植保無人飛機財產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險憑證;
(8)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實名制登記證明文件(可網絡截圖當年的激活碼);
(9)植保無人飛機運營管理制度體系文件;
(10)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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