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煙相關生產企業、批發企業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細則》政策解讀
為依法依規開展、平穩有序推進電子煙相關生產企業、批發企業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工作,依法保護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及《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電子煙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國家煙草專賣局研究制定了《電子煙相關生產企業、批發企業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細則》(以下簡稱《管理細則》)。
《管理細則》包括總則、實施機關、申請、辦理、使用、監督、政務規范、附則等八章六十八條。
主要內容為:一是明確了電子煙相關生產企業、批發企業煙草專賣許可證的受理、審查、審批和管理機關;二是明確了相關許可申請類型和許可范圍;三是規定了相關許可證的許可條件以及不予發放許可證的情形、重新申領和變更事項;四是明確了相關許可證的申請方式、申請材料、審批時限、辦理流程;五是規定了相關許可證的使用、監管要求;六是明確了政務規范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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