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門市鞏固拓展醫療保障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政策解讀
一、農村低收入人口醫療保障總體目標是什么?
1.建立“123”醫療保障工作機制。一個行為是前提:應保盡保;二項預警排風險 :穩定脫貧人口因病返貧監測預警?、普通參保人員因病致貧監測預警;三重制度有保障: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從而達到應保盡保、應補盡補、應報盡報、應救盡救的工作目標。
2.落實“10987”醫療保障政策。即通過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三重制度的綜合保障,特困人員、低保對象、監測對象、穩定脫貧人口市域內住院政策范圍內醫療費用綜合報銷比例分別達到:特困人員接近100%,低保對象90%左右,監測對象80%左右,穩定脫貧人口70%左右。
二、農村低收入人口基本醫保參保資助標準是多少?
1.農村低收入人口。(1)特困人員。特困人員給予全額資助。(2)低保對象。2023年度至2025年度按當年個人繳費標準的90%給予定額資助(低于320元按320元資助)。(3)返貧致貧人口。返貧致貧人口在過渡期內按當年個人繳費標準的50%給予定額資助。(4)監測對象。對納入相關部門監測范圍的脫貧不穩定人口、邊緣易致貧人口、突發嚴重困難人口等群體,2022-2025年度按每人220元的標準給予資助。
2.穩定脫貧人口。未納入農村低收入人口監測范圍的穩定脫貧人口執行資助參保漸退政策,2023年度、2024年度分別按120元、80元標準給予資助,2025年不再享受資助參保政策。
3.其他特殊人群。優撫對象、喪失勞動力的二級以上重度殘疾人、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和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中經核定的特困家庭夫妻及其傷殘子女繼續全額資助。
農村低收入人口參加居民醫保同時符合多種資助繳費政策時,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予以資助,不得重復資助。
三、農村低收入人口基本醫保報銷政策有哪些?
1.實施公平普惠的基本醫保政策。農村低收入人口和市域內普通參保人員享受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報銷待遇。
2.市內住院報銷政策。市一醫院起付線800元,報銷65%;市中醫院起付線500元,報銷75%;市第一人民醫院竟陵院區(原市第三人民醫院)、市精神衛生中心、市婦幼保健院起付線300元,報銷80%;其他醫療機構起付線200元,報銷90%。
3.市外住院報銷政策。三級醫療機構起付線800元,報銷65%;二級醫療機構起付線300元,報銷80%;一級醫療機構起付線200元,報銷90%。其中:跨省異地安置退休人員、異地長期居住人員和常駐異地工作人員辦理登記備案后,在備案地就醫時,執行上述市外就醫報銷政策;異地轉診人員備案后,到異地備案醫院住院的,支付比例在上述市外就醫報銷政策基礎上下降10個百分點;其他臨時外出就醫人員備案后,到異地備案醫院住院的,支付比例在上述市外就醫報銷政策基礎上下降20個百分點。
四、農村低收入人口大病保險賠付政策有哪些?
1.特困人員、低保對象和返貧致貧人口賠付政策。大病保險只對特困人員、低保對象和返貧致貧人口傾斜,在普通參保人員基礎上,起付線降低50%,賠付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取消年度封頂線。0.6萬元以上3萬元(含)以下部分賠付65%;3萬元以上10萬元(含)以下部分賠付75%;10萬元以上部分賠付85%,不設封頂線。
2.脫貧不穩定監測人口、邊緣易致貧人口、突發嚴重困難人口賠付政策。1.2萬元以上3萬元(含)以下部分賠付60%;3萬元以上10萬元(含)以下部分賠付70%;10萬元以上部分賠付80%,封頂線30萬元。
五、農村低收入人口醫療救助政策有哪些?
1.在住院救助方面。起付線:特困人員、低保對象不設醫療救助起付線;返貧致貧人口、脫貧不穩定監測人口、邊緣易致貧人口醫療救助年度內起付標準為1500元;突發嚴重困難人口醫療救助年度內起付標準為5000元。救助比例:對救助對象政策范圍內個人自付住院醫療費用在年度救助限額內按比例進行救助,其中對特困人員給予全額救助,對低保對象和返貧致貧人口為75%;脫貧不穩定監測人口、邊緣易致貧人口和突發嚴重困難人口救助比例為65%。
2.在門診救助方面。農村低收入人口門診特殊慢性病、單獨支付藥品支付限額內的政策范圍內個人自付費用納入醫療救助,醫療救助不設起付線,救助比例為60%。特困人員另外再按照每人每年500元標準給予定額門診救助。
3.在封頂線方面。門診和住院救助共用年度救助限額,年度救助限額5萬元。其中,特困人員實施全額醫療救助,無封頂線。
六、農村低收入人口傾斜救助政策有哪些?
1.省域內住院享受傾斜救助。農村低收入人口年度內經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報銷后政策范圍內個人負擔仍然較重的,給予傾斜救助。年度內政策范圍內個人負擔超過5000元以上的部分,市域內按90%給予傾斜救助,省域內按規定轉診并在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的,按85%給予傾斜救助,傾斜救助不設年度封頂線。
2.省域外住院不享受傾斜救助。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意見》(國辦發〔2021〕42號)和省七部門《關于鞏固拓展醫療保障脫貧攻堅成果有效銜接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意見》(鄂醫保發〔2021〕68號),醫療救助傾斜政策僅限于省域內就醫發生的政策范圍內醫療費用,無論是通過異地備案還是通過正常轉診到省外就醫發生的政策范圍內醫療費用,都只能享受醫療救助待遇,不能享受傾斜救助待遇。
七、防范化解因病致貧返貧的具體措施有哪些?
1.建立高額醫療費用患者負擔監測預警機制。醫保部門將農村低收入人口和穩定脫貧人口當年累計負擔醫療費用超過我市上年度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的人員納入因病返貧預警范圍,將城鄉居民醫保普通參保人員當年累計負擔醫療費用超過我市上年度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0%的人員納入因病致貧預警范圍,每月定期推送給鄉村振興和民政部門,對于經兩部門按程序核準身份的對象,醫保部門及時跟進落實幫扶措施。
2.建立一事一議的依申請救助機制。對參加當年基本醫療保險的穩定脫貧人口等重點人群發生高額醫療費用后,經鄉村振興部門、民政部門認定為農村低收入人口的,對其身份認定前12個月內的住院醫療費用經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報銷后,政策范圍內個人自付醫療費用采取依申請救助的方式予以一次性(不能多次申請)救助,救助標準為自付醫療費用累計在1萬元以上的部分按65%給予年度內一次性救助,救助限額為5萬元。
八、農村低收入人口醫療保障服務制度有哪些?
1.嚴格執行基本醫保目錄。醫療保障支付范圍按照規定的藥品、醫用耗材和醫療服務項目支付范圍支付。
2.嚴格應保盡保工作要求。確保納入參保資助范圍且核準身份信息的農村低收入人口動態納入基本醫療保障覆蓋范圍。農村低收入口參保后,不設待遇享受等待期,確保參保后正常享受待遇。
3.嚴格先診療后付費制度。農村低收入人口在市域內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入院時只需繳納基本醫保住院起付標準費用。
4.嚴格控制目錄外醫療費用。農村低收入人口住院治療醫保目錄外醫療費用占醫療總費用比例,市域內定點一級醫療機構不超過3%,市域內定點二級、三級醫療機構不超過8%,市域外省內定點三級醫療機構不超過10%。超出規定比例的醫療費用,原則上由醫療機構承擔。
定點醫療機構收治農村低收入人口患者時,確因診療方案需要,且無醫保目錄內替代藥品、診療項目和服務設施,基本醫保目錄范圍外費用超過控費規定的比例時,經患者本人或直系親屬簽訂超范圍知情同意書后,定點醫療機構及時向患者參保地縣級醫保經辦機構報備。經患者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確認后。本次住院政策范圍外費用超過規定比例部分不由醫療機構承擔。
5.嚴格執行分級診療制度。遵循市域內基層首診、逐級轉診的原則。嚴禁無序就醫,農村低收入人口未按要求辦理轉診手續、不在省內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的,不享受傾斜救助政策。
九、農村低收入人口住院期間身份變化怎么享受醫療救助?
1.入院登記時為醫療救助對象,住院期間救助對象類別發生變更的,按照出院登記時省醫療保障信息平臺讀取的身份結算醫療費用,享受基本醫療、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一站式”結算。
2.入院登記時為醫療救助對象,出院登記時救助身份取消的,按照入院登記時省醫療保障信息平臺讀取的身份結算醫療費用,享受基本醫療、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一站式”結算。
3.以普通參保患者身份入院,住院期間身份變更為救助對象的,按照出院登記時省醫療保障信息平臺讀取的身份,享受基本醫療、大病保險、醫療救助費用“一站式”結算,本次住院政策范圍外費用超過規定比例部分不由定點醫療機構承擔。
4.出院登記后延期結算醫療費用的,以出院登記或入院登記時間判斷救助對象身份,不以出院結算時間判斷救助對象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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