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場鎮2023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和2024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征繳工作實施方案
為切實做好我鎮2023年度全鎮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居民養保)和2024年度全鎮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以下簡稱居民醫保)征繳工作,提高全民參保率,確保征繳工作順利開展,根據市社會保險費擴面征繳領導小組辦公室文件通知,結合我鎮實際,現制定社會保險擴面征繳實施方案如下:
一、目標任務
(一)2024年度全鎮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以下簡稱“醫保費”)個人繳費目標任務33560人,繳費金額1260萬元。
(二)2023年度全鎮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個人繳費目標任務17381人,繳費金額524萬元。
二、參保繳費范圍及標準
(一)參保繳費范圍:除本鎮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應參保人員以外的其他所有城鄉居民,不受戶籍限制,異地戶籍人員也可在本鎮參保繳費。
(二)繳費標準:根據天社保擴發〔2023〕6號文件精神,2024年度醫保費個人繳費標準統一為每人380元。
(三)特殊群體繳費:
(1)對嚴重精神障礙患者、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等群體,個人繳費部分由市衛健委負責核實,市政府按每人380元給予全額資助。
(2)重度殘疾人個人繳費部分由市殘聯負責核實,市政府按每人380元給予全額資助。
(3)重點優撫對象個人繳費部分由市退役軍人事務局負責核實,市政府按每人380元給予全額資助。
(4)特困人員、孤兒等群體,個人繳費部分由市醫保局負責核實,市政府按每人380元給予全額資助。
(5)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個人需繳納38元,差額部分由市醫保局負責核實,市政府按342元給予資助。
(6)對邊緣易致貧戶、突發嚴重困難戶、脫貧不穩定戶等群體,先全額征收,然后由市鄉村振興局負責核實,市政府按每人220元的標準給予資助。
(7)穩定脫貧人口,先全額征收,然后由市鄉村振興局負責核實,市政府按每人80元的標準給予資助。
身份標識優先級從高到低資助順序為:1.嚴重精神障礙患者;2.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3.重度殘疾人;4.重點優撫對象;5.特困人員;6.孤兒;7.最低生活保障對象;8.三類監測對象(邊緣易致貧戶、突發嚴重困難戶、脫貧不穩定戶);9.穩定脫貧人口。以上特殊人員類型中,如涉及多重特殊身份,資助參保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由優先級最高身份所對應的部門予以資助,不得重復資助。
(四)新生兒繳費:
當年出生的新生兒,父母任意一方當年已在我市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并按規定繳納醫保費的,新生兒完成戶籍登記并完成參保登記手續后,免繳當年居民醫保,自出生之日起享受當年醫保待遇。不符合免繳條件的新生兒自出生之日起90日內,在辦理參保登記手續后,可以按當年繳費標準補繳居民醫保費,自出生之日起享受當年醫療保險待遇。
新生兒需在集中參保繳費時間內繳納下一年度居民醫保,確保從出生次年1月1日起按相關規定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五)在校學生繳費:市教育局負責在校學生(含幼兒園、部門全額資助特殊群體除外)居民醫保征收工作,學生繳費后需向學校提供繳費憑證或記錄,學校匯總征收繳費信息上報教育局,教育局于12月31日前完成征收、繳費信息統計工作。
(六)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非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不屬于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的城鄉居民,應在本人戶籍地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個人繳費標準為每人每年300元至6000元。每100元一檔,由參保人自主擇檔繳費。
繳費當年居民養保享有政府補貼,分為六檔:一檔補貼45元,對應繳費標為300元、400元;二檔補貼81元,對應繳費標為500元、600元、700元;三檔補貼138元,對應繳費標為800元、900元;四檔補貼180元,對應繳費標為1000元、1100元、1200元、1300元、1400元;五檔補貼285元,對應繳費標為1500元、1600元、1700元、1800元、1900元;六檔補貼402元,對應繳費標為2000元及以上。
特殊群體繳費:對參加居民養保的低保對象、特困人員、易返貧致貧人員、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除政府為其代繳100元最低標準養老保險費以外,仍為其保留最低100元/年的繳費檔次,參保人也可任意選擇其他繳費檔次繳費。
三、參保繳費時間
(一)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時間為2023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醫療保險待遇時間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外出務工返鄉居民參保繳費時間可延長至2024年2月29日,從繳費次月開始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集中繳費時間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未繳費的,以后年度補繳時,不享受政府補貼。
四、繳費方式和流程
(一)首次參保登記
1.符合參保條件的城鄉居民,可選擇以下方式申請參加居民養保:
(1)通過湖北政務服務網或自動終端或移動應用等互聯網服務渠道,上傳有效身份證件、戶口簿首頁和本人頁,填寫《湖北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登記表》。
(2)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和戶口簿,通過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社服務中心窗口現場辦理。
2.首次參加居民醫保的城鄉居民必須先登記再繳費,城鄉居民可憑身份證(無身份證的憑戶口簿)在本轄區的醫保服務中心辦理醫保參保登記,也可通過“鄂匯辦”手機APP、湖北政務服務網辦理居民醫保參保登記。
(二)繳費方式:城鄉居民養老、醫療可以通過線上或者線下兩種渠道自行申報繳費:
1.線上辦理渠道:通過“楚稅通”、“鄂匯辦”手機APP,或者中行、農行、建行、工行、農商行、郵政銀行手機銀行APP可自繳和幫他人代繳。
2.線下辦理渠道:憑身份證號碼在市中行、市農行、市建行、市工行、市農商行、市郵政銀行各營業網點或市政務服務中心辦稅服務窗口繳費;居住地有農行智付通、建行裕農通服務網點的,還可通過服務網點刷卡繳費。
通過以上途徑無法自行辦理繳費的居民在村(社區)繳款。村(社區)集中代收的,原則上由代征人員通過各類手機APP代繳,或通過湖北省稅務局電子稅務局集中進行申報繳款。
五、繳費憑證
個人通過線上渠道辦理繳費的,完成繳費后,可自行保存、打印電子繳費憑證,也可憑身份證到市政務服務中心辦稅服務窗口打印。通過線下渠道辦理的,收款單位提供的業務回單作為繳款憑證。
六、實施步驟
(一)準備階段(8月30日—9月1日)
????1.成立城鄉居民社會保險征繳工作領導小組和工作專班,制定實施方案,籌備召開全鎮各村(居)干部動員大會,傳達上級文件精神和部署社會保險擴面征繳工作。
2.廣泛宣傳。利用新媒體、橫幅、宣傳單、宣傳車等各項宣傳手段廣泛宣傳,正確把握輿論導向,引導城鄉居民及時續保、踴躍參保繳費。
3.充分發揮村(居)協辦員的作用,全面開展調查摸底,做到村不漏組,組不漏戶,戶不漏人。
(二)實施階段(9月2日—12月31日)
1.根據上年度繳費情況,有針對性地做好續保和新增人員的征繳工作。
2.引導居民通過線上渠道自行申報繳費,鼓勵村(社區)代征人員通過各類手機APP為居民繳費。代征人員要積極做好征繳和催繳,加快推進征繳工作。
3.加強基金的管理,做到日清周結,每周通報,十天一小結,及時將征收資金通過各類手機APP或電子稅務局申報繳入系統,不得截留和挪用,各村(居)書記為基金監管第一責任人,應按月將居民醫保已繳費人員信息以紙質或電子數據形式在村(居)進行公示。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鎮成立社會保險征繳工作領導小組,組長:鎮委副書記、鎮長詹冬英,副組長:鎮委組織委員董魁、派出所所長黃飛、岳口稅務局局長周泳濤,組員:岳口稅務局副局長宋李林、李場片片長張衡、黑流片片長何偉、蔣場片片長陳鵬、財管所所長張應平、各代征銀行網點負責人。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人社中心,程紅林同志任辦公室主任,楊艷同志任辦公室副主任,成員:劉亞利、吳碧霞、蔡麗芳、曾琴、王彩霞、肖勇、饒誠。
(二)強化工作責任。各村(居)干部要全員上陣,強化干部職責,支部書記要切實履行好第一責任人的責任,村會計積極履行好協辦員職責,其他干部要通力合作,全力參與,確保兩費征繳順利完成。
(三)嚴格獎懲結賬。鎮將社會保險征繳工作納入鎮村干部實績考核內容,同時每個月進行督導排名,嚴格獎懲,凡按月份完成擴面征繳任務且居前六名的村(居)予以通報表揚外,增撥工作經費。年底對未按時完成任務的后三名除扣除全部工作經費外,對村(居)主要負責人實行誡勉談話,并予以通報批評,取消年終評先評優資格。
(四)強化統籌兼顧。各村(居)在擴面征繳的過程中,一定要將鎮布置的各項工作進行統籌安排,不能顧此失彼,要統籌兼顧,齊頭并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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