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門市人民政府公報2025第1號(總號:52)
天政發〔2025〕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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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關于
印發天門市農業用水權分配
管理辦法(試行)和天門市農業用水權交易
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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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辦事處、農場,天門經濟開發區,市政府有關部門:
《天門市農業用水權分配管理辦法(試行)》和《天門市農業用水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已經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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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門市人民政府????????
2025年1月7日 ???????
天門市農業用水權分配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為加強水資源保護和管理,規范用水總量控制、水權分配等,促進水資源優化配置,合理開發、利用和節約、保護水資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及《水量分配暫行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部令2007年第32號)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農業用水權,是指灌溉用水戶依法獲得的農業灌溉用水權利。水權是指水資源使用權,水權以水量為主要載體。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本市灌區農業用水權的分配管理。
第四條??水權分配時可預留不超過總水源水量的10%作為儲備用水,用于抗旱救災、應急調度及生態用水等。總水源水量包括灌區主水源和輔助水源水量。
第二章 ?分配方法及流程
第五條??初始水權分配應遵循公平公正原則、水資源統一配置原則、總量控制原則、尊重歷史原則。
第六條??農業灌溉水量控制是農業用水權分配的基礎。
第七條??采用灌溉面積分配模式分配水權,即農業用水權的確權以灌溉面積和種植結構為主要依據。
第八條??分配流程:
(一)確定農業灌溉水資源的總水源水量;
(二)根據灌區區域位置、用水單位、作物類型等劃分水權;
(三)采用灌溉面積分配模式分配水權;
(四)水權登記與審批;
(五)權證發放;
(六)監督管理。
第九條??實行用水總量控制和定額管理相結合制度,建立用水總量控制指標和用水定額管理體系。市水利和湖泊局根據本市用水總量控制指標,細化分解分配灌區農業灌溉用水戶的水權指標。
第十條??建立水權登記、分配及權證管理制度。市水利和湖泊局根據已核定的水權水量,對用水戶的初始水權進行登記和確認,統一監制、核發農業用水權證書。
第十一條??水權登記的內容包括:用水權人名稱、用水權人身份信息或機構代碼、分配水權水量、取水許可證編號、取水用途、水權有效期限等。
第十二條??水權實行動態管理。市水利和湖泊局根據總水源水量、用水總量控制指標的變化,以及本市種植結構調整、降雨量豐缺等,每年對年度用水指標進行動態調整。
第三章 ?監督檢查
第十三條??建立水量分配和水權確權登記公示制度,廣泛接受群眾監督。公示內容包括:水權主體、耕地面積、確權水量、有效期限、聯系電話等。
第十四條??公示內容向上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報備。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五條??本辦法由市水利和湖泊局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天門市農業用水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建立完善水權制度、推行水權交易、培育水權交易市場的決策部署,鼓勵開展多種形式的水權交易,促進水資源節約、保護和優化配置,根據水利部《用水權交易管理規則(試行)》(水財務〔2024〕9號)及《水權交易管理暫行辦法》(水政法〔2016〕156號)等有關政策文件,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農業用水權交易,是指在合理界定和分配水權基礎上,通過市場機制實現水資源使用權在用水戶間流轉的行為。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農業用水權交易及相關服務行為的監督管理。農業用水權交易主體、交易監管部門及其他相關參與方應當遵守本辦法。
第四條??水權交易應當堅持以水而定、量水而行、強化水資源剛性約束,遵循公開、公平、公正、便捷、有利于水資源優化配置和節約集約高效利用的原則。
第五條??本市所有農業用水權交易應通過水權交易平臺進行。
第六條??水權交易雙方必須按照取水許可證或水權證載明的水量、用途依法依規取用水資源;發生干旱災害等緊急情況時,須遵從《中華人民共和國抗旱條例》《水資源調度管理辦法》等水資源調度與管理有關規定,服從統一調度和指揮。
第七條??水利、發改、財政、農業農村等部門切實履行工作職責,加強協同聯動,形成工作合力。
(一)市水利和湖泊局負責農業用水權分配、使用和轉讓的監督管理;監督水權交易過程,確保交易公開、公平和透明等;
(二)市發改委負責水權交易價格監管;協調市水利和湖泊局、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等部門,共同推進農業用水權交易工作等;
(三)市財政局負責有關水權交易財政資金的使用監管,及時向水利部門推送土地流轉數據等;
(四)市農業農村局負責實施農業用水政策,提供農業種植面積等相關數據,促進農業用水權的有效利用等;
(五)各鄉鎮辦場負責轄區內水權交易的各項事宜。
第二章 ?申請與受理
第八條??交易主體為農業用水權交易的轉讓方和受讓方。
第九條??交易主體可采取協議轉讓、單向競價或者其他符合規定的方式進行交易。
第十條??交易主體向水權交易平臺提交《交易申請表》、身份證明、水權證復印件等材料,發起交易申請。
第三章 ?審查與決定
第十一條??市水利和湖泊局負責對材料進行審核,批復交易申請。
第十二條??按照確權類型、交易主體和范圍劃分,可供交易的水權主要包括:
(一)收儲的水權:市水利和湖泊局及其授權的灌區管理單位依法收儲的水權指標。
(二)灌溉用水戶水權:農戶、種植養殖大戶、農業合作社等農業經營主體及農民用水合作組織的水權。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時,原則上應同步開展水權流轉交易。
(三)其他形式水權:通過合同節水等實施節水改造措施節約的水權指標。
水權交易額度不得超過水權證載明的有效期內尚未使用的水量。
第十三條??農業用水權可以在農業用水戶之間交易,也可以在農業用水戶與非農業用水戶之間交易。
第十四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水權權益人不得轉讓水權:
(一)不利于水資源可持續利用的;
(二)不符合國家淘汰落后產能等產業政策的;
(三)超出受讓區供水渠道、泵站等水源供水能力的;
(四)對他人重大利益可能造成不利影響,沒有合理補償方案或者補救措施不可行,且利害關系人未明確表示同意的;
(五)對農業用水可能造成嚴重不利影響或侵害農民用水權益,且沒有合理補償方案或者補救措施不可行的;
(六)轉讓方原取水審批機關認為不適合轉讓的其他情形;
(七)撂荒土地等的農業用水權;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禁止轉讓的情形。
第十五條??通過水權交易平臺申請的交易主體,獲得交易資格,并根據水權交易平臺相關流程及規定進行交易,市水利和湖泊局對交易過程進行監督管理。
第十六條??交易主體通過協議轉讓、單向競價等方式達成一致意見并簽署交易協議,交易即告成立。交易主體通過水權交易平臺進行資金結算并申領交易鑒證書,交易結果報市水利和湖泊局。
第十七條??交易完成后,交易雙方應按規定向市水利和湖泊局申請辦理備案手續。
第四章 ?監督與檢查
第十八條??市水利和湖泊局應適時采取詢問核實、查閱資料、現場檢查等措施對農業用水權交易開展檢查和評估。不具備監測計量條件的,造成或加劇水資源超載的,擠占農田灌溉合理用水的,以及用水效率不符合用水定額管理要求的,不得開展水權交易。
第十九條??建立水權交易公示制度。市水利和湖泊局應依法將職責監管范圍內的水權交易情況予以公示,廣泛接受群眾監督。公示內容包括:掛牌編號、交易形式、交易水量、交易期限等。
第二十條??市水利和湖泊局對監管中發現未經批準擅自轉讓水權、弄虛作假、程序不規范、交易后未按規定進行備案等的,按照管理權限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第五章 ?爭議處置
第二十一條??交易主體之間發生有關水權交易糾紛的,自行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采取向市水利和湖泊局提出調解申請、依法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者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等方式解決。協商、仲裁或判決結果應及時報告市水利和湖泊局。
第二十二條??發生有關水權交易糾紛的,當事人均應當記錄有關情況,以備查閱。交易糾紛影響正常交易的,水權交易平臺應當及時采取止損措施。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三條??本辦法由市水利和湖泊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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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政發〔2025〕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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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
關于劃定新建滬渝蓉高速鐵路線路
天門市安全保護區范圍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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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鐵路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39號)等規定,市人民政府結合新建滬渝蓉高速鐵路線路沿線鄉鎮、街道辦事處的經濟社會發展與城鄉規劃需求,劃定了新建滬渝蓉高速鐵路線路天門市安全保護區范圍,現通告如下:
一、安全保護區范圍
市(州) | 鄉鎮/街道 | 鐵路起止點 | 左/右側 | 自鐵路線路路堤坡腳、路塹坡頂或橋梁外側起向外的距離(米) | 備注 | |
起 | 止 | |||||
天門市 | 盧市鎮 | DK67+874 | DK83+066 | 雙側 | 20 | |
楊林街道辦事處 | DK83+066 | DK88+450 | 15 | |||
天門市 | 楊林街道辦事處 | DK88+450 | DK89+687 | 雙側 | 15 | 天門站 |
竟陵街道辦事處 | DK89+687 | DK90+580 | 15 | 天門站 | ||
竟陵街道辦事處 | DK90+580 | DK92+992 | 15 | |||
石家河鎮 | DK92+992 | DK93+213 | 20 | |||
竟陵街道辦事處 | DK93+213 | DK93+516 | 20 | |||
石家河鎮 | DK93+516 | DK97+500 | 20 | |||
石家河鎮 | DK97+500 | DK104+700 | 15 | |||
石家河鎮 | DK104+700 | DK106+645 | 20 | |||
佛子山鎮 | DK106+645 | DK107+200 | 20 | |||
佛子山鎮 | DK107+200 | DK108+966 | 15 |
二、有關要求
(一)新建滬渝蓉高速鐵路線路沿線單位及個人應遵守《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相關規定;
(二)長江沿岸鐵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應按照上述范圍繪
制安全保護區平面圖,并在鐵路沿線設立非封閉式界樁,各有
關鄉鎮、街道辦事處、市政府有關部門及沿線企事業單位、個人應予以支持。
本通告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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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門市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7日 ?
天政辦發〔2025〕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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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
印發天門市12345政務服務熱線運行管理
暫行辦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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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辦事處、農場,天門經濟開發區,市政府各部門:
《天門市12345政務服務熱線運行管理暫行辦法》已經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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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1月13日????????
天門市12345政務服務熱線運行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推進天門市12345政務服務熱線(以下簡稱12345熱線)科學化、規范化、精細化運行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12345熱線是受理市場主體和群眾咨詢、傾聽建議、處理訴求的非緊急類政務服務熱線。
第三條??12345熱線通過直接答復、三方通話和派發工單等形式,分類處置訴求。各地各部門為熱線承辦單位,負責及時處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以下簡稱訴求人)的訴求。
第四條 ?12345熱線按照“一號對外、統一受理、分級負責、歸口辦理、限時辦結”和“誰主管、誰負責,誰辦理、誰答復”的原則辦理訴求。
第二章 ?機構職責
第五條??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負責12345熱線的統籌協調、交辦督辦和反饋回訪工作。市12345公共服務熱線中心(以下簡稱12345熱線中心)為12345熱線管理的專門機構,負責12345熱線的日常運行。主要職責:
(一)負責12345熱線的日常運行管理,制定12345熱線運行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負責派發、協調辦理工單,審核承辦單位回復的工單;
(三)負責承接湖北省12345熱線平臺轉辦的省級工單;
(四)負責12345熱線的升級發展規劃、功能拓展;
(五)負責12345熱線相關的其他工作任務。
第六條??承辦單位是工單辦理的主體,對職能職責范圍內的工單辦理行為和結果負責,主要職責:
(一)負責建立健全本單位12345熱線內部受理、告知、辦理、答復等工作制度;明確1名分管負責人、1個責任科室和1名專(兼)職工作人員,并將信息向12345熱線中心報備;
(二)負責12345熱線的在線答復和工單辦理;
(三)負責更新、維護涉本單位職能職責的問題知識庫。
第三章??受理范圍
第七條??12345熱線通過12345電話、網站平臺等渠道24小時受理訴求。
第八條??12345熱線主要受理范圍:
(一)訴求人生產生活中遇到的屬于政府職能范圍的求助或訴求(非緊急類);
(二)訴求人對政府及政府部門、公共服務部門工作職責、辦事程序和政策規定的咨詢;
(三)訴求人對政府及政府部門、公共服務部門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四)訴求人對政府及政府部門、公共服務部門在履行職責過程中的工作作風、服務質量、辦事效率等方面的投訴;
(五)其他政務服務和公共服務訴求。
第九條??12345熱線不予受理范圍:
(一)違反國家、省、市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訴求;
(二)涉及黨委、人大、政協、紀檢監察、軍隊、司法機關的訴求;
(三)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訴求;
(四)超出天門市行政區劃管轄權范圍的訴求;
(五)涉及訴訟、仲裁、行政復議等需法律渠道解決的經濟、民事、行政糾紛或者爭議;
(六)已進入行政處罰流程但未正式結案的訴求;
(七)已進入信訪受理程序或已經信訪部門答復的訴求;
(八)其他不屬于12345熱線受理范圍的訴求。
第十條??12345熱線要對不予受理的訴求做好解釋工作。
第四章 ?運行機制
第十一條??12345熱線按照集中受理、分類處置、審核退單、協調督辦、限時辦結、反饋回訪等環節運行。12345熱線中心要及時派單并將工單交辦信息以短信提醒方式告知承辦單位。
第十二條??對涉及生命、財產安全等緊急訴求,可通過電話轉接和三方通話方式,引導訴求人向110、119、120、122等相關緊急熱線求助。
第十三條??受理。對于受理范圍內的訴求,能立即解答的,12345熱線坐席通過熱線知識庫直接解答,或轉接責任單位以三方通話形式解答。無法實時答復的,按照“行業管理和屬地管理相結合”的原則向承辦單位派發工單。
第十四條??交辦。工單堅持“沾邊不退單”原則,凡簽收工單涉及本單位職能職責的,不得退單。
承辦單位應在1個工作日內簽收工單,報主要負責人簽批意見,承辦人要及時與訴求人聯系,詳細了解訴求,對本單位職能職責范圍內的工單按期辦結。涉及其他單位職能職責,需協助辦理的工單,及時將協辦需求反饋至12345熱線中心,由12345熱線中心協調相關單位協同辦理。對核實后不屬于本單位職能職責的工單,在簽收24小時內經主要負責人審簽后退回12345熱線中心,并說明理由,12345熱線中心核實后,根據職責重新派單。
設有議事協調機構的部門,對派發的涉及議事協調機構職責的工單要視同本部門職能職責的工單處置,不得退單。
涉及水、電、氣、通信等生活服務類突發性服務阻斷事件,12345熱線中心要第一時間通知相關承辦單位,同時轉派工單,承辦單位應在收到12345熱線交辦工單后2小時內反饋即時響應情況,24小時內通過熱線平臺上報處理結果。
涉及人數多、覆蓋面廣,容易引發群訪、群訴、擾亂社會正常秩序的安全穩定類事件,以及環境保護、食品衛生、安全生產等社會熱點類事件,12345熱線中心要第一時間報告市政府,并與110、119、120、122等緊急熱線實時聯動,同步轉派工單。承辦單位要在24小時內反饋處置結果或階段性處置意見,按期反饋最終辦理結果。
12345熱線中心負責工單催辦,咨詢類工單應在自交辦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辦結回復;一般性工單應在自交辦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辦結回復;特殊復雜工單應在自交辦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辦結回復。承辦單位無法按期辦結的,應在截止日期前經主要負責人審簽后向12345熱線中心申請延期,并附延期理由和期限,經12345熱線中心審核同意后,按期辦結。
工單辦理應堅持保密原則,對訴求人信息、工單信息、通話錄音及其它統計數據,未經批準不得向任何個人和組織提供、泄露。
第十五條??督辦。對承辦單位職能交叉、權責不清的工單,首先由12345熱線中心協調溝通后派單,經協調仍不能確定責任單位的疑難工單,報市政府政務督查室會商處置。
市政府政務督查室應對12345熱線中心報送的疑難或久辦不決類工單提級督辦,組織涉事單位進行聯合會商,明確承辦單位、辦理職責和辦結時限;對經聯合會商仍存爭議的工單,提出對策和工作建議,整理形成《工單聯合會商督辦通知》,報市政府領導審批并按規定限期完成。
第十六條??回復。承辦單位在工單辦結前應向訴求人反饋辦理結果,訴求人無異議的,應在規定時限內將訴求辦理落實情況形成書面材料,經主要負責人審簽后,通過12345熱線平臺回復。訴求人對合理訴求辦理結果有異議的,承辦單位應繼續辦理,并按期回復。
第十七條??回訪。12345熱線中心應建立回訪制度,對派發的工單進行全量短信回訪,回訪滿意即辦結;回訪不滿意的工單,轉為人工回訪,詳細記錄訴求人不滿意的原因,對合法合理訴求,按程序再次派往承辦單位重辦,直至滿意即辦結;對因法律政策、不可抗力等因素暫時不能滿足其訴求的,承辦單位經主要負責人審簽后,將辦理情況反饋至12345熱線中心并提供相應依據,申請辦結,12345熱線中心審核通過后,予以辦結。
第五章 ?數據運用
第十八條??12345熱線中心建立日報、周報、月報、專報等制度,形成“匯集、分析、研判、推送、核查、反饋”大數據閉環流程,通過系統數據分析,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報告12345熱線運行情況和社會熱點、難點訴求,為領導科學決策提供支撐。市委、市政府領導審閱報告的批示意見,分別由市委督查室和市政府政務督查室進行跟蹤督辦。
第十九條??12345熱線中心不定期梳理匯總疑難工單辦理情況,將屢次推諉扯皮、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假作為、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給企業和群眾造成重大損失或不良影響的問題及其承辦單位,報市政府領導簽批,情節嚴重的,將相關線索移送紀檢監察機關。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條??本辦法由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負責解釋。各承辦單位可參照本辦法并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實施細則,并報12345熱線中心備案。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天政辦電〔2025〕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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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規范報告政府系統上級領導、重要賓客
蒞臨天門事項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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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辦事處、農場,天門經濟開發區,市政府各部門:??
為全面推進市政府政務接待工作科學化、規范化,確保公務活動高效有序開展,根據《湖北省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經市政府同意,現就規范報告政府系統上級領導、重要賓客蒞臨天門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告范圍?
(一)政府系統和省直單位(含事業單位以及重要的社團組織)副廳級及以上領導來我市開展的公務活動;
(二)政府系統上級工作檢查組蒞臨我市檢查指導工作的公務活動;
(三)央企和省直企業、上市公司、知名民營企業的負責人來我市開展的公務活動;
(四)其他需要報告的重要公務接待工作。
二、報告內容
(一)來訪領導/賓客姓名、單位、職務及隨行人數;
(二)事由及主要行程;
(三)需市領導陪同或協調事項;
(四)其他要求。
三、報告流程
各單位收到上級領導、重要賓客來天的通知或函件后應第一時間按要求填寫《上級領導、重要賓客蒞臨天門報告表》(詳見附件),并報送至市政府總值班室。需主要領導參與活動的,原則上須每周日前報市政府辦統籌安排。緊急情況下可先行口頭報告,后續書面報告(聯系人:張皓瑋;聯系電話:0728-5222830;電子郵箱:tmyjgz@163.com)。
四、工作要求
(一)各對口市直單位和鄉鎮辦場區為首報責任單位,首報責任單位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須親自部署、嚴格把關,全程跟蹤落實。??
(二)市政府辦建立“一事一檔”臺賬,定期梳理報告執行情況;對因遲報、漏報、瞞報造成工作被動的單位,予以通報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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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上級領導、重要賓客蒞臨天門報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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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2月27日????
附件
上級領導、重要賓客蒞臨天門報告表
????????填報單位(蓋章):????? ????????????填報時間:
????????聯系人:???????????????? ???????????聯系電話: ??
領導/賓客 姓名 | 單位、職務 | ||
隨行人數(人) | |||
事由及 主要行程 | |||
需市領導 陪同或協調事項 | |||
其他要求 | |||
市政府辦 擬辦意見 | |||
市領導 批示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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