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門市財政局關于對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監督檢查處理結果的公告處理決定公告
一、項目名稱: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監督檢查處理結果的公告
二、相關當事人
當事人1:湖北天旺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洪山區書城路7號名士1號4號樓12層18-21號
當事人2:法正項目管理集團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地??址:武昌區水果湖街漢街武漢中央文化旅游區K3地塊第2幢7層2號房
當事人3:湖北惠盛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天門市竟陵西湖路新工人文化宮C棟5樓506室
當事人4:湖北華羽工程技術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天門市竟陵街道辦事處陸羽商業步行街11號-107
當事人5:湖北長江工程造價咨詢事務有限責任公司
地??址:武漢市武昌區中北路86號漢街武漢中央文化旅游區K3地塊1棟6層3、4、5室
三、基本情況
根據《財政部關于2021年開展全國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監督評價工作的通知》(財庫〔2021〕24號)和省財政廳《關于轉發<財政部關于2021年開展全國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監督評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鄂財采發〔2021〕2號)要求,我局對湖北天旺工程咨詢有限公司、法正項目管理集團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湖北惠盛工程咨詢有限公司、湖北華羽工程技術有限公司及湖北長江工程咨詢有限責任公司下達了監督評價檢查通知。本次監督評價檢查從6月份開始,采取自查自評、書面審查、實地考察等相結合的方式,主要對代理機構基本情況、業績與人員情況、管理情況、失信與處理情況等四個方面進行了監督檢查。
1、企業基本情況:根據《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管理暫行辦法》財庫〔2018〕2號文件精神,經核查5家代理機構均已在湖北省政府采購網登記且信息完整真實;5家代理機構均具有獨立辦公場所、檔案管理場所及代理政府采購業務所必需證照。
2、企業業績與人員情況:因5家代理公司在湖北政府采購網登記時間不一致,所以代理政府采購項目業績情況存在差別;5家代理機構均具備從事政府采購代理業務專職人員(繳納社保人員),均組織公司人員參加了內部培訓和外部培訓。
3、企業管理情況:5家代理機構均基本建立完備的項目管理制度、工作紀律、業務范圍、崗位分離及制衡等內控管理制度。
通過檢查發現存在以下的問題:部分代理機構存在代理協議未嚴格按《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管理暫行辦法》要求內容簽訂、招標文件編制不精細、落實政府采購政策內容不完善、信息公告發布不及時、未及時督促采購人合同網上公示備案、檔案整理不規范資料不齊全、代理機構人員專業水平有待提高等。
4、企業失信與處理處罰情況:5家代理公司近3年均未發現在政府采購領域外的違法違規被信用中國列入信用名單情形;均未發現因未嚴格遵守政府采購相關法律法規被財政部門責令整改及處罰情形。
四、處理依據及結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對本次檢查發現的問題及時反饋給被檢查單位責令其整改,被檢查的代理機構已將整改落實情況報送天門市財政局。
五、其他補充事宜
1、各代理機構在編制招標文件時要嚴格落實政府采購支持社會發展相關政策。(采購份額預留、價格評審優惠、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支持政府采購合同融資等)
2、各代理機構要建立健全完善內控制度、政府采購信息公開機制等,在代理政府采購業務中要履行好相關職責,協助并告知采購人做好政府采購項目意向公開、合同簽訂、合同發布公告、合同備案、合同驗收及驗收結果發布公告、檔案資料管理等相關工作。
3、各代理機構要加強對從業人員職業道德、執業能力等方面的規范化培訓,增強從業人員的風險及責任意識,不斷提高業務素質和服務水平。
4、各代理機構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管理暫行辦法》相關規定建立規范檔案管理室,制定完善檔案管理制度,確保檔案的完整齊全。
天門市財政局
2021年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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