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門市財政局關于對江西興達校具有限公司處理處罰公告
一、一般處理處罰當事人
名??稱:江西興達校具有限公司
當事人類型:?供應商
二、違反一般處理處罰的具體情形
2022年2月25日對你公司在參加天門市教育局C包學生課桌椅及八人不銹鋼餐桌椅采購項目(項目編號TMZFC-2021-128)公開招標采購活動中,違反政府采購法規事實依據、法律依據和擬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以及你公司享有的陳述、申辯權利告知你公司(天財罰告字〔2022〕第1號),2022年3月2日我局收到你公司的申辯材料,經審查,你公司的申辯理由與事實相符。
三、處理依據
依據《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七條第一款的相關規定
四、處理結果
1、處以采購金額千分之六的罰款5910元。
你公司應當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繳納罰款,逾期不繳納的,我局將依據《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3%加處罰款。
五、處理日期
2022年03月03日
執法機關:天門市財政局
發布日期:2022-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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