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門市財政局關于對湖北中三信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處理處罰公告
一、一般處理處罰當事人
名??稱:湖北中三信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當事人類型:?代理機構
二、違反一般處理處罰的具體情形
該公司代理的天門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污水在線監測設備及運維服務采購項目(天財采計〔2020〕174號)違規收取的招標代理費
三、處理依據
《政府采購法》第七十八條和《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七十八條的相關規定
四、處理結果
1、對違規收取的招標代理費1.5萬元給予沒收違法所得的行政處罰。
你公司應當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將違法所得上繳,逾期不繳的,我局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3%加處罰款。
如不服本決定,應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天門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在6個月內向天門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本處罰決定的,我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除法律另有規定外,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期間,行政處罰決定不停止執行。
五、處理日期
2022年04月21日
執法機關:天門市財政局
發布日期:2022-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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