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門市財政局關于對天門市教育局2023年全市幼兒園圖書采購項目投訴處理結果公告
一、項目名稱:天門市教育局2023年全市幼兒園圖書采購項目
二、相關當事人
投訴人:陜西智慧教裝文化傳媒有限公司
地??址:陜西省西安市新城區尚勤路東七八路十字16號商業廣場內壹層B區6號
被投訴人:天門市教育局
地??址:天門市鐘惺大道35號
相關當事人:湖北惠盛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天門市竟陵西湖路新工人文化宮C棟4樓404室
三、基本情況
關于“天門市教育局2023年全市幼兒園圖書采購項目”,采購計劃備案號:429006-2023-01575,采購項目編號:TMFSCG-2024-0003。投訴人陜西智慧教裝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向湖北惠盛工程咨詢有限公司遞交質疑函,2024年1月20日湖北惠盛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和天門市教育局就質疑函作出答復,投訴人因不滿意質疑答復,以郵寄的方式向天門市財政局提出投訴。天門市財政局于2024年2月2日接到投訴后,依法對相關材料進行了書面審查,后多次與投訴人電話聯系,投訴人均未接聽。我局于2024年2月19日向天門市教育局和湖北惠盛工程咨詢有限公司下達了《投訴答復通知書》,天門市教育局和湖北惠盛工程咨詢有限公司于2024年2月21日就本項目投訴事項進行了書面答復;我局于2024年2月29日組織評標專家對該投訴事項開展專家論證。
四、處理依據及結果
收到投訴人的投訴后,我局對該采購項目的采購文件進行了審查。根據審查結果,結合專家組論證意見、被投訴人的答復等相關材料,處理結果如下:
投訴事項一:“被投訴人在收到我公司提交的質疑函后做出的答復(即《質疑函的回復》)與事實明顯不符。”經調查,本采購項目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符合《政府采購法》、《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湖北省財政廳 湖北省經濟和信息化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通知》、《關于落實穩住經濟一攬子政策進一步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的通知》等關于“政府采購應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規定。
投訴事項二:“本次招標以不合理條件限制或排斥潛在供應商。第三章采購清單及要求2.附件圖書目錄清單序號1-20任意提供相關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及其中任意5個針對出版社針對本項目授權(附帶對應圖書信息)掃描件”。經調查,本項目采購的圖書屬于特許經營范圍,采購文件要求供應商提供任意5個出版社的授權,不屬于以不合理條件限制或排斥潛在供應商的行為。
投訴事項三:“以其他不合理條件限制或排斥潛在供應商。為確保和印證供應商所供應的圖書質量能最大限度的符合國家標準,供應商須出具附件圖書目錄清單序號1-20任意提供5種由有資質的檢測機構出具的圖書質量檢測報告,檢測內容至少包含對圖書整體外觀檢測、圖書的圖像文字線條檢測、圖書裝訂質量等檢測內容”。經調查,該項目采購的圖書品目較多,采購文件要求供應商提供5種圖書質量檢測報告,是評審專家對供應商銷售圖書質量的評審依據,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采購人可以根據采購項目的特殊要求,規定供應商的特定條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的規定。
根據以上審查情況,投訴事項1、2、3缺乏事實依據,投訴事項不成立。
本機關決定:依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二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投訴事項缺乏事實依據,駁回投訴。
五、其他補充事宜
如投訴人以及相關當事人不服本處理決定,可以在收到本處理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天門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天門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天門市財政局
2024年0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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