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辦事處、農場,天門高新園,天門工業園,市直有關單位:
為推動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提升城市文化軟實力,建設文化強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和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和省委十一屆七次、八次、九次全會及市委八屆十次全會精神,以高質量發展為主題,加快發展新型文化企業、文化業態、文化消費模式,擴大優質文化產品供給,促進文化產業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為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注入文化活力。力爭到2023年底,全市文化產業規模明顯擴大,文化產業增加值占地區生產總值比重達到全省平均水平;到2025年底,文化產業體系和市場體系更加健全,文化產業發展綜合效益得到顯著提升。
二、主要任務
(一)推動文化產業重點領域發展。
1.大力發展文化旅游業。以《天門市全域旅游發展規劃(2020—2035年)》為指導,推進文化和旅游產業融合發展,著力打造一批產業集聚、特色鮮明的文化旅游項目,策劃一批精品文化旅游線路,進一步提升旅游服務質量和水平。推進茶圣故里園、胡家花園分別創成國家4A、3A級旅游景區。加快石家河國家考古遺址公園、張家湖國家濕地公園、天海龍田園綜合體、長壽山生態度假小鎮、南湖新村田園綜合體、七屋嶺田園綜合體、楊林方舟生態莊園等重點文化旅游項目建設。繼續辦好陸羽茶文化節、蒸菜美食節等活動,發展特色節慶經濟。(責任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發改委、市城市管理執法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商務局)
2.加快發展游藝娛樂產業。鼓勵合法經營的文化娛樂場所提供觀影、演出、游戲、賽事轉播等服務,建成多功能的文化娛樂體驗中心,或在大型商業綜合設施內新建涵蓋上網服務、歌舞娛樂、游戲游藝、電子競技等多種經營業務的城市文化娛樂綜合體。(責任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發改委)
3.積極發展文化體育產業。推動文化體育與健康產業融合發展。組織辦好全市城市運動會、職工運動會、龍舟大賽等特色文體賽事活動,促進體育傳媒、體育影視、體育表演、運動休閑、體育培訓等體育服務業發展。(責任單位:市總工會、市文化和旅游局)
4.激發影視演藝業發展活力。支持國內外著名影視創作團隊在天門拍攝影視作品,建設影視基地。積極培育本土優秀創作團隊,推出現代題材、革命歷史題材和傳統文化題材影視劇和優秀演藝作品。深化國有文藝院團改革,增強國有文藝院團的發展活力和市場競爭力。支持民營演藝團體發展壯大,鼓勵各類演出經紀機構健康發展。組織開展各種形式的文藝演出活動,打造花鼓戲、曲藝、音樂等文藝精品。鼓勵創作地方特色旅游演藝產品。鼓勵商業綜合體引進創新演藝項目。(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發改委、市文化和旅游局)
5.促進新聞出版業轉型發展。深化全媒體融合發展,支持新聞傳媒產業做大做強。加快建設具有強大傳播力、引導力、影響力、公信力的新型主流媒體。提升報紙、期刊質量和服務水平,大力發展數字出版,引導傳統出版單位加快數字化轉型升級,培育一批數字出版示范企業。推廣綠色印刷、按需印刷,支持包裝印刷企業加快發展,不斷提高核心競爭力。升級改造實體書店,創新“書店+綜合消費體驗”新模式。(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天門日報社、市廣電臺、市文化和旅游局)
6.壯大文化創意服務產業。積極發展建筑設計、園林景觀設計、家居裝飾設計、品牌設計、新媒體廣告設計等創意設計產業。推動廣告技術創新,探索跨媒介、跨平臺、跨業態的融合發展模式。加快發展高端廣告創意策劃、設計制作等服務,大力發展互聯網廣告和數字化精準營銷。(責任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7.培育地方特色文化產業。鼓勵發展特色文化、傳統文化。統籌推進陸羽茶文化、石家河文化、內陸僑鄉文化、蒸菜美食文化、紅色文化、民俗文化等資源的創造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加快構建生產和服務、開發和保護良性發展格局。著力打造具有天門特色的工藝產品,促進傳統工藝提高品質、形成品牌。加強文化文物單位文創產品開發,大力發展藍印花布、紙花等民間工藝精品,推進特色非遺文創產品研發、生產和銷售,搭建非遺產品交易展示平臺。加強特色文化小鎮、文化名村和特色街區建設,深入挖掘特色文化元素,把民族民間文化元素融入鄉村建設。鼓勵引導民間藝人、非遺傳承人、文化志愿者和文化企業向文化產業園區、特色文化小鎮和特色街區聚集。鼓勵利用歷史遺跡、文化遺存、生態宜居環境以及工業閑置廠房等資源發展文化旅游業。(責任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二)加快建設文化產業園區。充分利用我市現有的陸羽文化產業園等園區資源,鼓勵各類文化企業入駐,壯大主導產業,發展配套關聯產業,形成企業集聚、產業集群、功能集合的園區發展格局,推進產業園區做大做強。支持具備一定條件的重點產業園區創建國家級、省級示范園區(示范基地)。(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文化和旅游局)
(三)培育文化市場主體。鼓勵各類社會資金通過獨資、合資、合作、聯營、特許經營等多種方式,進入文化領域,經營文化產業。對新引進到天門的國內外知名文化企業投資項目,采取“一事一議”,給予重點扶持。對投資舉辦文化企業,登記部門進一步放寬市場準入條件,降低準入門檻,縮短辦事時限,支持“一址多照”,放寬住所登記。加強對文化企業的培育,做好文化企業的日常管理和服務工作。不定期對文化企業單位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開展業務培訓,提升管理能力和業務水平。嚴格落實國家關于文化產業的稅費優惠政策。(責任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招商服務中心、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稅務局)
(四)打造特色文化品牌。加快推動城市文化品牌建設,擦亮“中國民間文化藝術之鄉”“中國曲藝之鄉”“中國茶文化之鄉”“中國蒸菜之鄉”等城市文化品牌。開展“陸羽故里,秀色天成”城市形象宣傳,打造城市文化地標。鼓勵文化企業打造特色文化品牌,促進文化企業做大、做強。(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天門日報社、市廣電臺、市文化和旅游局)
(五)擴大文化消費市場。鼓勵引導文化消費,合理布局文化消費場所,提供有效覆蓋、方便快捷的文化消費設施。健全培育和擴大文化消費的長效機制。創新文化消費補貼方式。增加政府購買公共文化產品和服務的品種范圍,推動文化產品和服務提升品質,鼓勵文創產品進超市、商場和景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商務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六)優化文化市場環境。完善知識產權保護機制,加大對產品版權、商標權和名稱權等知識產權的綜合保護力度。強化市場主體信用信息系統建設和結果運用,營造守信踐諾的市場氛圍。深化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改革,創新監管方式,加強行業自律,創造良好的文化市場環境。(責任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三、扶持政策
(一)設立文化產業發展基金。自2022年起,市政府設立500萬元的文化產業發展基金,用于支持文化旅游品牌創建、獲獎文藝作品、文化旅游產業項目招商、文化企業進規入庫、文化產業園區(示范基地)創建、固定資產投資入庫、文化體育專業人才培養等方面的獎勵。(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財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二)鼓勵創建旅游品牌。對新評定為國家5A、4A、3A級旅游景區的,分別獎勵投資主體300萬元、100萬元、30萬元。對新評定為國家級、省級旅游度假區的,分別獎勵投資主體300萬元、100萬元。對新評定為“荊楚文旅名鎮”“荊楚文旅名村”“荊楚文旅名街”“荊楚群藝名品”“荊楚鄉間綠道”的,分別獎勵投資主體20萬元、10萬元、5萬元、2萬元、2萬元。對新評定為5A、4A、3A級旅行社的,分別獎勵20萬元、10萬元、5萬元。對新評定為五星、四星、三星級旅游飯店的,分別獎勵50萬元、20萬元、5萬元。鼓勵具備一定條件的村創建全國、省鄉村旅游重點村,對成功創建并入選全國、省鄉村旅游重點村名錄的村,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支持旅游景區(景點)建設旅游廁所,經驗收達標后,對新評定的AAA、AA、A級旅游廁所,分別給予景區(景點)投資主體(以營業執照為準)10萬元、7萬元、3萬元的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財政局)
(三)支持文化產業示范園區(示范基地)建設。推動我市文化產業集聚發展,形成完整的文化產業鏈。引導更多對產業發展具有引領性、聚集性或對稅收貢獻特別突出的文化企業入駐文化產業園區(示范基地)。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文化產業示范園區(示范基地),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稅務局)
(四)創新文化企業融資服務。建立政府部門、金融機構與企業之間的政策協調和信息共享機制,促進銀企供需對接,搭建文化企業融資平臺。探索設立文化產業投資引導基金,撬動社會資本,形成一定的基金規模,并引進有資質、有管理能力與有經驗的基金管理公司,委托管理基金并運營。(責任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政府金融辦)
(五)加強文化產業項目招商引資。建立文化產業項目庫,加大文化產業招商引資力度。充分挖掘天門歷史文化資源,加強重點文化產業項目謀劃,鼓勵引導社會資本投入文化產業。力爭每年引進1-2個投資規模大、帶動力強、成長性好的龍頭文化企業。在一個年度內完成固定資產投資規模達到1000萬元,并納入省、市級重點建設項目管理庫的文化產業重大項目,分別給予項目單位20萬元、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市招商服務中心)
(六)支持文化企業及本土文藝作品發展。大力支持文化企業及本土文藝作品發展壯大。鼓勵文化企業“小進規”,對年度新增的規模以上文化企業(含市內其他企業剝離文化及相關產業業務,成立獨立核算的文化企業),每家給予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從事創意設計服務、動漫游戲、影視劇制作、數字出版、數字印刷等文化項目的企業,年主營業務收入首次超過2000萬元的,給予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支持開發具有地方特色的原創音樂、動漫、游戲產品,對原創產品入選國家級、省級文化精品工程的,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獲得國家、省精神文明建設“五個一工程”獎的文藝作品,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獲得其他國家級重要影視類獎項的,給予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財政局、市統計局)
(七)加強文化旅游體育專業人才隊伍建設。高度重視高層次文化、旅游和體育人才的培養和引進,將其納入全市人才發展規劃和工作計劃。建立天門市文化、旅游和體育產業人才數據庫及引進需求名錄,積極探索項目合作等柔性引才方式,引進一批文化、旅游及體育產業和相關經營緊缺人才。實施“天門文化名家”工程,建設文化名家工作室。鼓勵大學生回天門就業創業。對入選文化和旅游部、省文化和旅游廳公布的鄉村文化和旅游能人支持項目人員名單的,分別獎勵5000元、3000元。對參加奧運會比賽奪得獎牌(金牌、銀牌、銅牌)的運動員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輸送教練員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輸送單位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參加世錦賽、世界杯、亞運會、全運會比賽奪得獎牌(金牌、銀牌、銅牌)的運動員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輸送教練員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輸送單位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
四、有關要求
(一)強化工作責任。各地各有關單位要充分認識加快文化產業發展的重要意義,積極落實各項政策措施,完成文化產業目標任務。各相關責任單位要結合自身實際,研究制定支持文化產業發展的細化方案和具體政策措施。進一步加強產業政策與財稅、金融、招商、土地、人才等政策的協調配合,形成政策合力。(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總工會、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人社局、市商務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城市管理執法局、市招商服務中心、天門日報社、市廣電臺、市政府金融辦,各鄉鎮辦場園)
(二)嚴格督導考核和獎懲。加強對文化產業工作落實情況的檢查、督辦、考核和獎懲。加強指標運行監測研判,掌握重點文化企業和文化產業發展動態,不定期召開文化產業工作推進會,對各地各單位文化產業工作完成情況進行通報。(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統計局,各鄉鎮辦場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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